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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远市金融机构加强创新,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机制,“三农”金融供给不断增加。截至2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763.43亿元,同比增长17.07%。绿色贷款余额67.64亿元,同比增长75.28%。
完善支持“三农”发展机制
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清远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清远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促进“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
创新推广“三农”金融产品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涉农融资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供给。鼓励金融机构深耕农村市场,围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青年、农户等不同融资主体,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充分满足“三农”融资需求。
用活用好“三农”财政政策
加强对涉农企业贷款的政策支持保障,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加强涉农融资主体融资配套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运营好特色农业担保基金、清远市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清远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资金等财政政策工具,加大对我市涉农融资主体、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
探索发展“三农”有效路径
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逐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市场化价值评估机制,建立多层次风险补偿及缓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授信流程,加大“两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总结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大力加强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