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交易主体活跃程度日趋增强,金融纠纷不断涌入诉讼领域。11月29日,中山市金融审判研讨会在中山东区召开。会议旨在通过对当前金融审判的热点、难点和前沿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凝聚共识,进而推动完善中山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为中山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发挥积极作用。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银保监分局以及中山市银行业协会代表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市两级法院、金融行业主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金融行业企业等各方嘉宾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近三年以来,中山市两级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标的额不断上升。其中,2019年受理7331件,涉案标的额为260907万元;2020年受理11633件,涉案标的额为293425万元;2021年1-10月受理14761件,涉案标的额为423710万元,占同期民商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0%以上。在各类型金融案件中,位居前两位的金融商事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在致辞时指出,中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金融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金融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涉及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呈现出批量化、类型化的特点。既对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带来巨大挑战和冲击,也为金融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中山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粤公正”小程序“AOL授权见证通”等技术手段,探索金融商事案件全流程、智能化、标准化建设,提升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 “金融审判工作规则的落地,将会对我们金融行业产生深远作用。”中山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明亮表示,完善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能够直面金融行业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妥善解决金融行业“急难愁盼”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拆弹,为监管部门前瞻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参考;其次,能够为银行机构重新审视和构建自己的风险偏好、业务流程和内控体系,持续优化调整经营策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指明方向;此外,还强调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充分尊重并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 丰富了金融纠纷处理手段,明确了金融纠纷处理方式,对妥善化解金融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银行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授信风险有所上升,新发生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特别是随着《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涉及的担保物权、居住权、诉讼时效等各种法律问题也愈加复杂,中山各银行机构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普遍面临较大的挑战,存在很多困惑。”中山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叶祝华介绍,在此背景下,协会调查收集会员单位诉求,完善司法金融联络机制,先后组织各会员银行法律负责人开展9次研究讨论、与法院开展4次交流座谈,力促金融审判工作规则形成;同时,突出政治和问题导向,强化行业自律维权和典型示范,促进银行机构增进对疑难法律问题的理解,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加强诉讼案件风险管控,促进合规经营,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会上,各行业代表围绕19个涉及银行业金融审判和风险防范的法律事务问题,共同为中山市金融审判和金融行业发展“把脉问诊”。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唯担当。金融风险风范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日之功,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会议最后,中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表示,本次研讨会是一次非常有价值的探索,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未来中山司法事业将携手金融行业共同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依托金融审判“小切口”,构建矛盾纠纷联动治理大格局,为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