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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各项惠企便企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支撑。截至12月末,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12亿元,比年初增加129.53亿元,增长16.55%。
一是落实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优质金融服务。截至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10.16亿元,共为2307家小微企业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26.51亿元。12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98%,比年初下降0.14个百分点,累计减免相关费用8389.05万元。
二是对接运用金融服务平台。推动2836家在“省中小融”平台注册,银行利用平台发布产品57款,发放贷款116笔6.52亿元。2021年,清远市金融工作局、清远农商银行等分别获得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颁发的“聚创新之力 解中小之困”数字金融推广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奖、数字普惠金融先锋奖。
三是组织举办融资对接活动。举办2021年清远市政银企云上融资对接活动,组织17家金融机构参与22期在线直播,缓解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融资渠道不畅通、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难题,推动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对接活动推动828家企业与银行机构对接融资业务,撮合贷款业务381笔,授信3.18亿元,已发放贷款197笔1.94亿元。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市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等财政资金业务高效运转,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全年周转13次,共为42家企业办理转贷业务80笔3.89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105万元;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共完成61笔2.34亿元的风险资金贷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