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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贤召开会议贯彻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 发布时间:2014-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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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快拿出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新举措、促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真正落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部署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工作。国务院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陈云贤副省长、各地级以上市分管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直、市直有关单位、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陈云贤副省长召开我省贯彻会议。

陈云贤指出,此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是国务院第一次就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问题召开的高规格专门会议,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切实抓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严守风险底线。一是要做好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各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要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组合模块,有效利用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力量。同时充实地方金融部门监管资源,配强监管力量,强化监管部门自身建设。三是要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要做好风险预案,集合各方力量稳妥处置各类风险事件,避免苗头性问题演变为趋势性问题,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政策扶持,促进行业加快发展。一是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增信功能。引导当地财政或国有企业出资,参股或控股担保公司,建立区域性融资担保平台。二是完善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分担体系,增强行业整体信用。三是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为担保机构增信分险。四是优化担保行业发展环境。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要积极为融资担保公司拓展业务、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促进其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