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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金融内容摘要
  • 发布时间:2014-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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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

(二)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今年安排财政赤字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有所增加,赤字率稳定在2.1%,体现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财政部牵头)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促进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营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等负责)要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确保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等负责)

二、2014年重点工作

4.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企业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