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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2月11日电(田伟)在2014年9月份粤东西北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后,粤东西北12个市共有20个县列入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完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8项具体工作任务。目前,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是否达到预期?针对这些问题,本网专访了主管金融的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

陈云贤介绍,现场会后,各有关市、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在粤东西北地区掀起了发展农村金融的新一轮高潮。目前,粤东西北12个市共有20个县列入试点,至2014年11月,20个试点县中已有19个县启动了综合征信中心建设,已建成征信中心13个,金融(保险)服务站1536个,助农取款点3828个;开展信用村建设的村已达到1326条,已评定信用户27.88万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189万元,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1911万元,“证银保”合作农业贷款5137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9799万元,金融扶贫贷款3879万元。总体看,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农村金融与“三农”实际存在 “三个不适应”
本网了解到,农村金融固有的“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农村资金外流、“三农”金融服务不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十分突出,是一个全国普遍存在的难题。陈云贤指出,当前广东省的农村金融工作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一是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与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不适应;二是信贷政策要求与“三农”抵押担保能力不适应;三是金融资源投入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不适应。因此,广东省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就是要从“三农”的实际出发,解决农民最实际、最迫切的需要,重点是围绕“信用”抓好广东普惠金融建设。
开展普惠金融“村村通”解决底线民生
陈云贤说,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三农”的工作。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金融服务“三农”的35条具体措施。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中之重。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下沉经营重点,不脱农、多惠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4年9月26日,广东省政府在云浮市召开粤东西北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印发《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在粤东西北地区启动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动广东省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试点阶段重点推进八项具体工作,包括“四个建设”和“四个推广”。事实上,这八项工作,此前省内的不少地方,如云浮、梅州、清远、湛江等地都开展过,有了比较成功的经验。但每个地方一般只是开展其中的一项或几项。
陈云贤指出,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加强指导、督办,推动和支持各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并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改进不足。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开展普惠金融“村村通”列为推进广东农村金融改革、解决底线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计划从2015年起,利用3-5年的时间,在广东农村地区全面开展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基础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普惠金融“村村通”,在全省行政村实现信用通、站点通、服务通。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鼓励试点。鼓励各地试点开展以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二是金融支持。充分运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和手段,落实金融支持措施,为广大农户提供广覆盖、普惠制、可持续的优质金融服务。
三是以奖代补。重点是对普惠金融“八项行动”中的“四个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并为全省乡镇人口购买民生综合责任保险。他说,通过开展普惠金融“村村通”,将有助于打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基础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使普惠金融服务惠及全省1.96万条行政村7000万农村人口,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良好效果,开创广东省又好又快的“三农”发展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