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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重点金融平台)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3-07 09:4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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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重点金融平台)项目的实施,确保预算按计划执行和完成既定绩效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各单位要抓紧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预算按计划执行和项目如期推进。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专项资金原则上将直接由我办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可分批拨付至各子项目实施主体。各单位应于3月14日前将资金到位、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准备和开展情况书面报我办。

  二、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计划

  各单位要按要求建立预算支出执行定期分析机制,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预算执行和项目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列明的预算内容和计划进度完成支出。各单位每月3日前向我办报送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项目进展、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如有落后支出进度的情况,要书面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个别预算支出内容及实施内容的,须书面报告、充分说明理由依据并经我办同意。

  三、围绕绩效目标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深刻认识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聚焦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个别调整绩效目标的,须书面报告、充分说明理由依据并经我办同意。

  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

  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会计核算和支出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得虚列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各实施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绩效佐证相关材料,形成项目档案。

  扎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是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中央和省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工作标准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应于2025年8月前后组织项目进展中期自评,我办将视情组织中期检查。

  附件:2025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分配方案.docx

           省委金融办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