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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第一批)退出行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11 17:5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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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其四项配套制度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经属地排查、公示和申请,现将已按程序审核并拟督促退出行业的全省(不含深圳)“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第一批)名单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名单上的机构应于60日内按照属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的指引退出相应行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去除名称、经营范围中的涉地方金融组织属性字样。对逾期未办理前述退出行业事宜的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撤销业务资质或终止经营许可,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附件:1.“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第一批)名单.xlsx

                  2.相关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xls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