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深圳市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名单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2-31 16:19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要求,现将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前期排查认定并公示的深圳市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存在“失联”“空壳”等情形)名单予以公告。

  根据监管要求,非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于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字样并不得再从事相关业务。未按要求办理注销或变更的公司,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置。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的,将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勿与本次公告名单内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相关业务合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