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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广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粤财购〔2020〕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省委金融办信息系统安全运营服务(2026年)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预算金额:16万元(含税等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文件要求,各重要信息系统应当构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护措施,对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护,有效应对内外部网络安全风险。重要电子政务系统应当实施三级等保,保障政务平台的可用性和数据完整性。
(二)服务内容:
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对广东省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省委金融办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等2个系统开展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从技术、管理以及扩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存在)三个方面检查两个系统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出具正式的得到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确保系统建设满足等级保护的要求。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实施期限:预计从2026年5月至2026年11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2.不得泄漏涉本项目建设各有关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质量要求:
服务响应及时,工作安排有序、服务过程规范。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类认证证书、服务团队人员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和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案例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自2023年3月1日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限EMS邮政快件)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8号楼707室。接收联系电话:020-83135340。
六、报价方案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2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根据评审标准最高分。
(2)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