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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典当经营许可证换发准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6-17 09:5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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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管函〔2026〕2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南沙开发区国资局:

  根据《关于做好典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管函〔2025〕533号)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典当经营许可证集中换发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第二批集中换证的为通过2024年度年审且正常经营的典当行。各地要对照2024年度典当年审通报结果,对辖内典当行实际经营情况排查核实后,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第二批换发对象名单(见附件)报送我局。

  我局审核各地报送名单后,将组织对符合换证条件的典当行的换证工作,有关具体换证事宜将另行通知。各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应将符合“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条件的典当行纳入此次换证范围。在第二批典当行集中换证期间,正常经营的典当行仍可持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含已到换证日期)展业。

  专此通知。

  附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统计表(第二批).et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