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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规范省外融资担保公司在粤展业报告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14 09: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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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为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公司跨省展业的管理,提高报告便利,我局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https://www.gdjrfxc.gov.cn)开通线上报告功能。现将注册地不在广东省的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省外融担公司”)在粤展业报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流程

  省外融担公司在粤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应填写系统账号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经签字盖章的《系统账号申请表》、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djr_beian@163.com。经我局审核开通账号及线上报告功能后,按要求填报展业情况(操作指引见附件2)。

  省外融担公司在深圳市展业的,须同时向我局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报告展业情况。

  二、报告时限要求

  已开通账号的省外融担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个自然月内完成线上填报。我局依法开展报告管理,并配合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未向我局报告业务开展情况的,我局将配合住所地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三、报告查询方式

  我局将于近期在官网统一公示2026年一季度及以前的省外融担公司在粤展业情况,省外融担公司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异议内容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下一步,我局将按季度在官网公示外省融担公司在粤展业情况,有需要查询的市民和企业请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查询。

  附件1.广东省非现场监管系统账号申请表.docx

  附件2.省外担保公司在粤展业情况报告操作指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注册、广东省非现场监管系统登录及报告报送).pdf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