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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4-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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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省以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促进银担业务合作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行业监管工作。经努力,我省融资担保机构规模进一步优化,规范经营意识逐步提升;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业务呈现稳中有升势头;风险总体可控,基本排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

一、业务稳中有升,总体风险可控,继续发挥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末,全省可统计的融资担保法人机构362家,分支机构34家,注册资本547亿元,净资产605亿元;在保余额1545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融资性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1030亿元,同比增长7.3%;行业平均业务放大倍数1.7倍,与上年持平。行业积聚民营资本460亿元,从业人员9491人,成为民间资本投资和就业的重要平台;全年实现业务收入34亿元,净利润8.8亿元,上缴税收5.1亿元;提取担保准备金49亿元,拨备覆盖率211%;平均代偿率0.8%,损失率0.15%。

2013年,我省担保行业积极发挥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的融资担保作用,累计为全省1.3万户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额1458亿元,其中新增融资性担保额(含债券担保)1098亿元,新增在保户数(含个人消费担保)近129万户。

从行业集中度看,在保余额的行业分布与我省第一、二、三产业的经济总量结构分布基本一致。2013年,我省三次产业总量结构由原来的“二三一”变化为“三二一”,担保业务在三次产业分布也相应出现变化,在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984亿元(不含债券担保)中,三产在保余额512亿元、占52%;二产在保余额448亿元、占45.5%;一产在保余额24亿元、占2.5%。从融资担保对象看,主要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对中型企业在保余额388亿元、占40%,对小型、微型企业在保余额436亿元、占44.3%,对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个人在保余额113亿元、占11.5%,以上三项合计占融资担保在保总余额95.8%。从融资担保区域看,与我省担保机构的区域分布基本一致。地级市区域在保余额760亿元、占77.2%,县域以下在保余额224亿元、占22.8%。从融资担保期限看,主要集中在短、中期贷款。短期(1年以下)贷款在保余额535亿元、占54.4%,中期(1-5年)贷款在保余额369亿元、占37.5%,长期(5年以上)贷款在保余额仅80亿元、占8.1%。可见,我省融资担保机构主要集中在地级市区域经营,面向第三、二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消费,提供短、中期贷款担保,基本符合我省经济金融的发展特点和规划布局。

(二)行业基本风险情况

2013年,我省融资担保行业运行基本平稳,机构规范经营意识逐步提升;个别单体机构风险基本得到妥善处理,未引发大范围不良影响;行业风险总体可控,基本排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

从拨备的充足率看,全行业提取担保准备金49亿元,拨备覆盖率211%;从资产负债率看,总资产709亿元,总负债104亿元,资产负债率15%,偿付能力较好;从资产流动性看,在709亿元总资产中,流动性资产584亿元,占总量的82.4%,行业流动性正常;从行业反担保抵押率看,已办理抵押登记、能够对抗第三方的所有反担保抵押物的总体评估价值525亿元,统筹反担保抵押物价值和机构存入保证金测算,不计入再担保因素,行业承担的市场风险敞口较2012年大幅缩小,行业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有较大增强。综合分析以上情况,我省担保行业指标运行基本正常,风险隐患基本可控。

二、2013年主要监管工作和成效

2013年,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部际联席会议指导精神,积极引导国有资本投资担保行业,推动银担合作,切实做好行业监管和发展工作。主要成效有:

(一)多策并举,支持业务创新,推进行业稳定发展。一是积极支持担保机构规范上市,加快发展。目前,广东集成担保公司已成功在香港上市,募集资金超过3亿港元,成为国内担保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实现“零”的突破。广东银达担保公司、中盈盛达担保公司的上市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二是支持省内大型担保机构与国内其他大型担保机构开展创新合作,转移我省机构在保责任风险,增强展业能力。目前,省再担保公司、中盈盛达担保公司、广东银达担保公司、广东集成担保公司等4家机构已与中合担保公司签订“比例担保”合作协议,成功为我省担保机构分险近48亿元。三是推动发展非融资担保业务。在全国率先建立融资担保公司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制度,省金融办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联合印发了《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意见》,促进我省各级法院与担保机构深度合作,扩大担保机构业务空间。

(二)建立履职评价制度,促进提高监管实效。结合各地监管实际,制定我省担保监管工作履职评价办法,设置监管指标43个,从监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扶持政策、投诉监督等多个方面,客观评价各地监管履职情况,以此促进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三)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增信功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精神,积极引导各地财政或国有企业出资,参股或控股担保公司,建立区域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利用国有资本的增信功能,通过平台公司合作示范效应,进一步提高银行机构授信合作。2013年,我省担保行业新增国有资本11.7亿元,目前已确立的融资担保平台公司有17家。

(四)加大处罚力度,清理违规担保机构,稳步提高行业整体质量。一是建立健全担保机构退市机制。联合省工商局、广东银监局,出台退市操作指引,印发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深入基层企业摸底调研,赴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揭阳等重点地区,检查督导违规机构清理工作。截至2013年底,共清理严重违规担保机构36家、分支机构13家。

(五)借助网络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建设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开展网上审批工作。经努力,我省融资担保业务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已正式启用。担保公司设立、部分需在省级变更的申请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施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2013年,共办理网上审批事项33项。

三、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2013年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实现稳步发展,但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仍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一是银担授信合作仍然十分困难。受种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一些银行机构大幅压降银担合作规模,甚至停止了业务合作;另一方面融资担保业务向有信誉的融资担保公司集中。

二是行业盈利水平仍较低,盈利模式有待优化。全行业净利润8.8亿元,同比下降了12%。平均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均处于较低水平。行业的盈利能力不强,盈利空间有待拓展,盈利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2014年重点监管工作

2014年,我们坚持“创新监管、平稳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行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拟重点安排以下几项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严格机构高管准入标准,适当调整监管指标,优化盈利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二是深化和改进监管工作。加大机构现场检查频度;借助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交叉审计;推进监管履职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各地监管动态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继续推进行业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重点推进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业发展专项基金。四是加快推进政策性担保增信平台建设,保障和拓展银担合作。五是加大对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加快研发并推广试用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六是开展对担保监管人员、机构高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