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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七部委〔2010号〕7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粤府令〔2010号〕第149号),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围绕国家有关促进融担行业发展、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精神,推动行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一、辖内融资担保行业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简况。
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经营中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机构359家,同比增长1.1%,分支机构29家,注册资本总额572亿元,同比上升2.5%;机构净资产621亿元,同比增加6.5%;从业人员6303人,同比减少12.7%;在保余额1656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751亿元,同比减少18.5%;行业平均放大倍数1.21倍,同比下降23%;在保户数近21.5万户(含个人消费金融担保客户),同比减少79%;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694亿元,同比增长43%。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合作情况。
2015年,银担合作情况仍然形势严峻,大多数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民营担保机构)的业务被商业银行“一刀切”, 进而导致全行业业务量急剧萎缩。一方面,大部分机构未能与银行机构开展新增业务。另一方面,银担合作呈现进一步分化现象,银行贷款担保业务逐渐集中,国有背景融资担保公司成为行业骨干,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规模稳中有升。约占全省机构总数15%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量占全省总量的90%以上。全省担保行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仍未能充分发挥,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仅为1.21倍。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落实产业政策情况。
2015年,广东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切实落实各项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发挥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的功能作用。全行业累计为全省1万户中小微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496亿元,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性在保余额502亿元,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融资性在保余额128亿元,两项合计630亿元,占全省融资性在保余额(不含债券担保)653亿元的96.5%。此外,全省累计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123亿元;年末在保户数1547户,在保金额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28%。调查表明,高新技术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小,逆势发展迅速。全年累计为567户“三农”新增融资担保金额19亿元;年末“三农”在保户数600户,在保余额20亿元。
(四)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扶持情况。
2015年,全省获得政府部门扶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35家,占全省法人机构总数的9.7%。获得国家及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共26.1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25.5亿元,担保费补贴0.2亿元,代偿及损失补偿0.13亿元,税收减免675万元,其他0.3亿元。全省新增安排7.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5个地市(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及江门、肇庆、惠州市)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广东省已在云浮市采取省、市政府出资引导、发动社会资本参与、依托上市公司中盈盛达专业运作模式,分别以4:3:1:2的比例出资1.5亿元,设立了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行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一)行业资产负债与盈利情况。
总体上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但资产运营效率不高,盈利水平较低。
截至2015年末,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740亿元,负债总额119亿元,净资产621亿元,全行业资产负债率为16%。资产构成中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出保证金,其中,货币资金287亿元,占总资产的39%;应收账款149亿元,占20%;存出保证金57亿元,占8%。负债构成中主要包括提取的准备金、应付款项和客户存入的保证金,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合计40亿元,占总负债的33.6%;应付款项20亿元,占16.8%;存入保证金9亿元,占7.6%。
从盈利情况看,全省担保业务收入27亿元,成本5.5亿元,利润21.4亿元,实现净利润9亿元;行业平均资本利润率为1.6%,净资产利润率1.45%,与2014年基本持平,均处于较低水平,收益与风险不匹配。
(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
2015年,广东省积极推进行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设,进一步引导规范建立“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实现比较规范和有效运作。公司治理方面,按照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0〕99号)要求,广东省在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中,将公司治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要求公司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对各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责、权、利关系作出制度安排。从实际情况看,多数融资担保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能够遵照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营。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各地严格按照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第6号令)要求,对融资担保公司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合格方可任职。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各家融资担保公司都制定了风险控制、业务流程审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多数融资担保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合规开展业务,审慎防范风险。但有个别融资担保公司缺乏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难以有效控制决策风险,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风险控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活动情况。
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已成立专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协会,为融资担保行业的服务与协调、维权与自律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已于2015年12月3日顺利召开创立大会。协会成立后,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水平。
三、行业风险情况
(一)信用风险及拨备情况。
2015年,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代偿27.32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代偿27.1亿元,担保代偿率和融资性担保代偿率分别为1.45%和2.28%,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0.24和0.48个百分点。
从风险拨备情况来看,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截至2015年底,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共提取担保准备金44.2亿元,担保代偿余额56.2亿元,拨备覆盖率为78.6%。
(二)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2015年末,全省融资担保公司货币资金和存出保证金合计344亿元,占总资产的46.5%,资产的流动性较为正常。存出保证金总额为57.4亿元,存入保证金总额为8.7亿元。在资产构成中,债权和其他投资股权投资74亿元,应收账款149亿元,两项合计223,占总资产30%。融资担保公司用于担保业务以外的资金使用占比较大。
四、总体情况评估
(一)发展成效。
2015年,广东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机构规模略有回升,合规意识逐步提升,融资性担保业务萎缩,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上升幅度较大,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一是机构进一步精简。去年全省共有16家法人机构退出市场,行业总体规模同比仅上升了1%;平均每家机构注册资本金为1.59亿元,同比增加1.3%。二是融资性担保业务持续下滑。全行业融资性在保余额653亿元,同比下降29%;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1.21倍,同比下降了23%。三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增幅较大。2015年末,全省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694亿元,同比增长43%;当年新增业务689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在保余额382亿元,当年新增411亿元,分别增长167%、191%。
(二)存在的问题。
银担授信合作仍然十分困难,且行业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另外,融资担保业务两极分化日趋严重,一些民营性质或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业务不断缩减,甚至无法经营业务退出市场。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地域分布来看,融资担保业务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相对欠发达和经济较落后地区担保机构业务就出现明显萎缩现象。政策性担保体系不健全,广东省除省本级和广州、深圳各有一个再担保平台外,其他各市均未有再担保业务平台,再担保的增信增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五、发展政策、监管措施及成效
近几年,广东省认真落实国家部级联席会议指导精神,围绕细化监管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为中心,以“防风险、促规范、稳发展”为重点,积极研究促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推进银担合作工作,妥善处置遗留的单体机构风险,切实做好行业监管工作。
(一)做好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组合模式,有效利用行业自律组织及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积极顺应形势变化,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完善全流程监管。
(二)认真开展监管履职评价和机构信用评级试点。一是组织开展监管履职评价工作。按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并组织开展对各地担保监管的履职评价工作。二是开展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会同人民银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并探索对评级结果的有效使用,形成“扶优限劣”的激励机制,促进担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三)多策并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研究行业扶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广东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促进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月4日由省政府印发。二是积极为银担合作创造条件。组织多次融资担保行业银担合作座谈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各方积极出谋献策,完善银担合作机制。三是支持行业创新发展。如推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成功上市,支持珠海市成立珠海民商网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创新互联网融资担保服务模式,支持云浮市成立云浮市粤财普惠融资股份有限公司,探索普惠金融新路径。四是积极推进国有背景融资担保公司建设,加大再担保业务合作。支持引导各地财政或国有企业出资,参股或控股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广东省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平台公司已有22家,注册资本94亿元(新增国有资本26亿元),其中4家为新设机构。五是做大做强省再担保公司,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1亿元;指导该公司加大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2015年末,全省再担保余额211亿元,当年新发生211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六、2016年监管和发展工作安排
2016年,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为主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着力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着力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法治建设和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领域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对失信、违法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部门动态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积极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
三是利用融资担保机构换发经营许可证的时机,进一步精简融资担保机构,有序推进融资担保公司退市工作,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融资担保体系。
四是加强辖区融资担保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职能。
五是推动以政府出资新设,或以增资扩股、整合重组方式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支持省属融资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支持省再担保机构出资控股或参股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性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