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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融局:
你局报来《关于惠州市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惠金担〔2017〕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2号)规定,经核,惠州市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换发五年期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条件,同意备案。
省金融办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