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6年)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目标:为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为重大决策、决定,重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审查咨询意见; 2.协助拟定、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 3.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准备相关法律文书;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审查合同; 6.审查疑难复杂的信息公开、信访答复文件; 7.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相关涉法事务; 8.协助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9.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具体要求: 1.律师事务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取得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执业许可证(报价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属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领衔律师,须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良好的行业信誉声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熟悉民商法、经济法,有担任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承接省市党政机关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经历的。 3.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均须实质全程参与本项目,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2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 4.驻点法务人员1人,法学本科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驻点省委金融办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驻点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沟通能力良好,保密意识强,要求在合同期内连续驻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