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调研比选采购公告
时间: 2025-04-21 14:17 来源:本网

  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采用面向市场调研比选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二)预算金额:10万元(含交通、伙食补助、保险、税费等)。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描述

数量

单位

1

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标的名称:绩效评价服务

标的数量:1

服务目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重点体现资金、项目运行、效果成效的评价内容,着重分析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省财政厅的绩效评价要求提交相应的交付成果。

需满足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服务指标。

1

  (四)调研比选发起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二、供应商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调研比选文件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2025年4月25日17:30前)对项目做出比选响应。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省市级以上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经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调研比选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83135619

  报价投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8号楼8楼

  采购单位: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附件:比选方案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质审查

对照比选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进行资料审查,如资料不齐全,报价超限价的,则不予通过,不得参加后续评分。

技术部分

(45分)

项目实施方案(45分)

考察实施方案(提供书面资料,格式自拟):

(1)实施方案合理、实用性强、工作思路和措施针对性强、专业度高,得45分;

(2)实施方案比较合理、有一定实用性、工作思路和措施针对性较强、专业度较强,得30分;

(3)实施方案部分合理、有一定实用性、工作思路和措施针对性一般、专业度一般,得15分;

(4)实施方案不够合理、缺乏实用性、工作思路和措施针对性不强、专业度不够,得0%权重分。

商务部分

(35分)

供应商资质

(5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5分;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2.5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类似项目业绩

(16分)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由省市级党政机关委托的预算绩效咨询类服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4分。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该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6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分)

1.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和取得经济类(高级)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会计师等方面高级职称证书的,得8分;

2.具备本科学位证书和取得经济类(高级)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会计师等方面高级师职称证书的,得6分;

3.具备经济类、财务类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4分;

4.具备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6分)

具备经济类或财务类中级证书的每人得2分。该项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价格部分

(20分)

价格得分

(20分)

价格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评分权重。

说明:取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总分

100分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粤ICP备2021036586号-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