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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省委金融办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OA办文系统运维服务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叁佰元整(¥496300.00元,含税等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按照《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化规划(2022-2025 年)》,通过省委金融办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5年)项目的实施,构建“运维对象明确、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资源得到整合利用、服务组织高效、服务制度规范执行有力、应用系统服务职能高效、服务交付保质保量”的运维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和提升系统运维的手段和内容,满足日常运行服务需求,将无序的突发事件有序化,将配置管理信息化,问题管理科学化,实施管理风险可控制化,提高信息化运行维护效率。
(二)服务内容:
为广东省委金融办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提供运维服务,维护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同时按照标准规范对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及升级服务,定期形成系统运行简报。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应当包括日常运维、系统巡检、故障处理、应急维护、漏洞修复和安全加固、业务流程优化设计、外部接口适应性调整等服务。记录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相关系统的软件更新、提高各系统的性能,保证各系统数据的完整安全性及广东省委金融办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1、日常运维服务
提供运行环境配置服务、日常答疑和技术服务、访问管理服务、现场技术服务、日志管理服务、配置管理等运维服务,有效保障省委金融办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解答工作人员在日常使用系统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2、系统巡检服务
定期提供针对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相关资源的巡检服务,并提交服务报告,确保省委金融办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的正常运行。
3、故障处理服务
提供在故障出现时的快速受理,根据故障等级进行响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或者远程技术支持处理,提供故障分析报告。
4、应急维护服务
提供多级应急响应服务,并根据响应指标及时效性要求执行具体服务。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即: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提出的请求在1小时内响应;非工作时间(除以上工作时间之外的其他时间段)提出的请求在4小时内响应。
5、漏洞修复和安全加固服务
提供根据省委金融办检测报告对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应用的漏洞修复和安全加固服务,制定安全策略和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并配合基础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和第三方软件运维服务商提供协同办公平台OA系统测试检查服务。
6、新业务流程优化设计服务
提供对省委金融办七项线下业务审批业务的需求调研、分析设计、部署实施等工作,促进省委金融办审批业务电子化的建设。
7、外部接口适应性调整服务。
提供针对协同办公平台OA办文系统与省政务云提供的公共能力的对接维护服务,根据接口升级情况执行现有接口的适应性功能调整。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实施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运维时间预计从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2.不得泄漏涉本项目建设各有关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质量要求:
服务响应及时,工作安排有序、服务过程规范。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团队人员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和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案例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8号楼707室。接收联系电话:020-83135340。
六、报价方案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根据评审标准最高分。
(2)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